比賽規則
球員參賽資格
1. 凡愛好籃球運動男子者皆可組隊報名參加。
2. 大專UBA公開一級之應屆登錄球員,限制最多4名同校所球員於同隊。
3. 【排名賽/決賽】球員資格422條款:
可報名4位當季職業/半職業球員(不限聯盟),比賽登錄2名,可同時上場2名。
(例如:SBL*2、ABL*2,報名表可填妥4位,該場比賽只能登錄2位,2位球員可以同時上場)
(由大會認定是否為職業/半職業聯盟)
(該季聯盟外籍球員(洋將)一律禁止參賽,學生聯盟除外)。
4. 球員不可跨隊參賽,只能報名一支隊伍。
5. 球隊如有不符合規定出賽之球員
※各隊如有球員身分疑慮,需在開賽前提出查驗,賽後一律不受理。
(1) 於開賽前,經發現或檢舉屬實,即取消該球員比賽資格,而比賽則可照常進行。
(2) 於賽事進行中,經發現或檢舉屬實,則取消該球員比賽資格,並沒收該場比賽。
(3) 於該場賽事結束後,任何因球員資格身分問題一律不受理。
6. 請比賽球員必須攜帶附照片之證明文件.<身分證、駕照、健保卡>備查。未攜帶者不得上場比賽。
社會組排名賽
1. 每節 10 分鐘,暫停時間 1 分鐘,每節休息 2 分鐘,中場休息 5 分鐘,延長賽時間 5
分鐘;延長賽球權採輪替制。(團犯次數由第四節延續至延長賽累計)。
2. 暫停次數:上半場 2 次,下半場 3 次(第四節最後兩分鐘最多 2 次) ,每次延長賽僅此一次暫停 。
3. 停錶時機:暫停、前三節最後 1 分鐘、第四節最後 2 分鐘、傷停時間(由執法裁判判斷) 停錶
4. 犯規次數:個人 5 次.團犯第 5 次罰球
5. 報到時間:各隊須於比賽前 30 分鐘到達比賽場地,以便工作人登錄。
社會組決賽
1. 每節10分鐘,暫停時間時間1分鐘,每節休息2分鐘,中場休息5分鐘,延長賽時間5分鐘;延長賽球權採輪替制。(團犯次數由第四節延續至延長賽累計)。
2. 暫停次數 : 上半場2次,下半場3次(第四節最後兩分鐘最多使用2次),每次延長賽僅此一次暫停。
3. 停錶時機 : 所有犯規、違例、暫停皆全停錶。
4. 犯規次數:個人 5 次,團犯第 5 次罰球。
5. 報到時間:各隊須於比賽前 1小時到達比賽場地,以便工作人員登錄。
其他規則
聯盟保有變更/修改賽制、規定、場地與不適用規則之權力,如有一切未盡事宜,皆以聯盟負責人解釋為主。